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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

有意申請者核工所111學年度第二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,請於112/3/20(一)前檢附資料,送至所辦公室續辦

有意申請者核工所111學年度第二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,請於112/3/20(一)前檢附以下資料,送至所辦公室續辦,說明如下:

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
報名條件:碩士班學業成績在班上GPA 3.38 (80分)以上,並具明顯研究潛力者。
繳交資料:
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如附件)
2.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
3.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以上
4.研究計畫書(如附件)
5.自傳(不限格式)
6.其他有利於申請之資料(如研究報告、著作、發表論文等)

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
報名條件:大學前三年總平均成績列名全班前百分之三十以內(含),並具明顯研究潛力者。
繳交資料:
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如附件)
2.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(含名次證明,如有轉學記錄,需附轉學前就讀學校成績單)
3.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
4.研究計畫書(如附件)
5.自傳
6.其他有利於申請之資料(如專題研究報告等)。


承辦人:劉佳慧

國立清華大學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
TEL:03-5715131 #34267 / 03-5730787
FAX:03-5739522
Email:nes@my.nth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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